2014年8月7日 星期四

台中市梧棲國小愛心志工服務隊基本工作守則

台中市梧棲國小愛心志工服務隊基本工作守則
一、嚴守「志願服務倫理」。
二、服務精神與態度:
 1.盡量參與本隊各項會議及聯誼活動。
 2.積極協助校務之推展,支援學校活動。
 3.釐清自己的角色,全力協助學校,尊重學校各項工作計畫,不予干涉。
 4.主動關懷隊員,接納他人意見,不私下批評別人。
 5.能給予積極、建設性之建議。
三、配合事項
 1.準時服勤,準時就位。
 2.遇事未能準時服勤,務必事先請人代理並告知該組長。
 3.在學校服勤時間,不帶自己的子女在校園或教室服勤。
 4.在學校所聞所見所談,請勿帶至校外談論。
 5.值勤時使用物品,用畢物歸原處;若有壞損或不足,請能馬上知會該組長
,通知學校補充。
 6.除值勤或特殊事情需要,請勿進入教師辦公室;遇特殊事宜時,請與輔導室聯繫。
7.隊中嚴禁任何金錢交易、買賣等商業行為,包含加入其他組織之召募行為。
8.並勿以愛心志工隊之名從事校外活動,以維護學校及自身榮譽。

四、本守則得依實際狀況之需要修訂之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