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梧棲國小愛心志工服務隊基本工作守則
一、嚴守「志願服務倫理」。
1.盡量參與本隊各項會議及聯誼活動。
2.積極協助校務之推展,支援學校活動。
3.釐清自己的角色,全力協助學校,尊重學校各項工作計畫,不予干涉。
4.主動關懷隊員,接納他人意見,不私下批評別人。
5.能給予積極、建設性之建議。
三、配合事項
1.準時服勤,準時就位。
2.遇事未能準時服勤,務必事先請人代理並告知該組長。
3.在學校服勤時間,不帶自己的子女在校園或教室服勤。
4.在學校所聞所見所談,請勿帶至校外談論。
5.值勤時使用物品,用畢物歸原處;若有壞損或不足,請能馬上知會該組長
,通知學校補充。
6.除值勤或特殊事情需要,請勿進入教師辦公室;遇特殊事宜時,請與輔導室聯繫。
7.隊中嚴禁任何金錢交易、買賣等商業行為,包含加入其他組織之召募行為。
8.並勿以愛心志工隊之名從事校外活動,以維護學校及自身榮譽。
四、本守則得依實際狀況之需要修訂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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